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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8-05 20:38   责任编辑:yishashi
报名开始:2023-08-05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2023-08-10
为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的需要,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专职社区工作者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责任心强,具有良好的组织、管理、协调能力,身体健康。
(二)岗位具体条件
1.岗位101:面向文成县专职网格员招聘1名。
(1)文成户籍(以2023年7月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);
(2)专职网格员在职满1年以上;
(3)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;
(4)在2023年7月1日前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;
(5)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(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),女性40周岁以下(1983年7月1日后出生)。
2.岗位102:面向退役军人招聘1名。
(1)文成户籍(以2023年7月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);
(2)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;
(3)退役军人身份;
(4)在2023年7月1日前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;
(5)年龄40周岁以下(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)。
3.岗位103:面向法学专业招聘2人。
(1)文成户籍(以2023年7月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);
(2)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;
(3)法学专业;
(4)年龄35周岁以下(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),已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的,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(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)。
4.岗位104: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5人。
(1)文成户籍(以2023年7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);
(2)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;
(3)年龄35周岁以下(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)。
高校毕业生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者在择业期内(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算起,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)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。
5.岗位105:面向社会人员招聘15人。
(1)文成户籍(以2023年7月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);
(2)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;
(3)年龄35周岁以下(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),已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的,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(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)。
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:1,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。如遇岗位101、102、103、104出现招聘计划数核减的,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增加至岗位105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报考:
1.文成县在职的专职社区工作者;
2.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、学位证书报考;
3.涉嫌违法违纪,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;
4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;
5.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6.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;
7.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;
8.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二、招聘程序
本次招聘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按照现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(一)现场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3年8月8日—10日(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8:00)。
2.报名地点:文成县民政局(文成县城东大道128号823室),报名咨询电话:0577-67708970。
3.报名所需材料:
(1)《2023年文成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》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;
(2)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(应届毕业生提供生源地户口簿)、毕业证书复印件;
(3)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现场报名所需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到2023年8月10日18时00分,逾期不再受理。
(二)资格审查
现场报名时,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。经资格审查通过后,取得笔试资格。
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,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于2023年8月15日-17日(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8:00)到文成县民政局(文成县城东大道128号823室)领取笔试准考证,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。
(三)笔试
笔试时间:2023年8月20日(星期日)上午9:00-11:30。
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。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应用、社区工作实务及写作,总分100分。
考试地点以《准考证》为准。考生须携带准考证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身份证遗失的,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,否则不得进入考场。
(四)体检
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(笔试成绩+加分项)从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,遇岗位综合成绩同分的,按以下次序规则确定排名顺序:
(1)笔试成绩高的优先;
(2)笔试成绩同分且均无加分的,主观题成绩高的优先;
(3)笔试成绩同分且加分分数相同的,主观题成绩高的优先;
(4)笔试成绩同分、加分分数相同且主观题成绩同分的,再按以下次序规则确定顺序:①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证书;②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;③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;④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。
按以上规则排序后,最后一名仍有多人排名顺序相同的,则一并列入。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,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递补,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。
(五)考察
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,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,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递补。
(六)公示、聘用
考察合格人员,确定为拟聘用对象,在文成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按规定与乡镇签订劳动合同。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,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,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
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劳动合同。
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未聘用的考生进入后备人员储备库,缺岗时招聘单位根据需求,按综合成绩(5个岗位合并排序)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审核后递补,如遇综合成绩同分的,按招聘程序中的次序规则确定排名顺序进行递补,若最后一名仍有多人排名顺序相同的,则一并列入。储备库有效期截止到下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发布之日。
三、相关事项说明
(一)笔试加分条件
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,笔试成绩加10分。
(二)报考材料说明
1.无户口簿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。
2.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,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。
3.专职网格员须提供任职证明,由各乡镇出具专职网格员任职及年限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。
4.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明相关材料。
(三)体检说明
体检工作按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6]140号)、《关于印发<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>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0]82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2]65号)等文件规定执行。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体检。
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,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(四)其他事项说明
1.岗位103的法学专业,专业分类参考《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》,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(二级专业门类)下所有专业,专科所学要求为公安与司法大类(二级专业门类)下所有专业。
2.经全县统一公开招聘录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,还未取得《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》的需在三年内取得,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3.招聘相关事宜均在文成县人民政府网公布,不再另行通知,请及时登录查询。
4.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,否则取消录用资格。
5.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。
6.请考生仔细对照招聘条件,诚信报考。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。凡发现招聘人员与公告要求不符的,取消其资格。
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中共文成县委组织部、中共文成县委政法委员会、文成县民政局、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。